党建工作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5-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破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中央八项规定成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张“金色名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的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党员干部的作风代表党的形象,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要高度重视自身的作风形象,把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行为自觉。


十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山西某集团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某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王某接受某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刘某邀请,与该集团下属某供销公司经理秦某等10名中层干部在某供销公司食堂聚餐饮酒,除食堂安排的价值1200元菜品外,秦某又安排按份公款外购价值5200元的高档菜肴。当晚,一名聚餐人员在家中猝死。在组织调查期间,王某还违反政治纪律,召集参与聚餐人员统一口径,隐瞒事实真相,对抗组织审查;且在组织核查前,一直未向集团报告。王某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刘某、秦某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超标准接待、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贵州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某违规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刘某在担任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5次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5次违规参与超标准接待,4次违规在工作日午间接待中饮酒,4次违规用公款购买的高档酒赠送单位和个人,1次违规同城接待并使用高档酒。此外,刘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刘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三、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某集团职教中心副主任陈某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6日至29日,陈某与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常某、教务部副部长李某,安全技术培训部党支部书记、常务副部长朱某等人因公赴杭州出差期间,借机前往千岛湖等景区旅游,并通过多开住宿费票据等方式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13万元。2018年9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常某、李某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人员均被责令退交违纪所得。


四、因公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

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某公款出国旅游等问题。2014年5月8日至16日,时任某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某带队出访秘鲁和巴西,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参观游览秘鲁世界文化遗产马丘比丘,共计花费9240元,由某国企秘鲁子公司支付。另外,朱某在担任市信息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在单位已为其配备公务用车情况下,个人长期占有并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直至2016年4月交回。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朱某在担任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未经班子会议研究,以方便执行抢险任务为由,借用下属企业工程抢险车一辆,期间未执行过抢险任务。朱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某违规公款购物问题。2015年2月,经张某提议,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20件羊绒围巾和3件羊绒衫,计划给员工作为年终福利发放,花费共计人民币12460元。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技术部原部长曾某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曾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赠高档酒水及礼品,存放在防汛工程车上被群众举报。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技术部部长职务。


七、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某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吕某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某,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贺某,副总经理史某,总经理助理孙某、周某、郭某等8人,先后分别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用于办理个人事务。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

某协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2013年10月和2014年3月,李某先后通过主持召开会议、制定文件等方式,提高本人和协会有关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并于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往返北京和上海162次,均乘坐飞机头等舱或高铁商务座。同时,李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某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退赔有关费用。


九、大办婚丧喜庆问题

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原国内市场部副部长夏某于2016年12月20日为其女举办“百日宴”,邀请部门下属30人,收受礼金9000元,并授意下属以虚列接待事由的方式,虚开发票,通过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百日宴”开销12728元。给予夏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十、其他问题

某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某公司总会计师吴某于2011年至2015年任财务部部长期间,置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陆某于2016年,在“领导人员年薪外收入”专项治理中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未按要求深入自查自纠,搞形式走过场,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予吴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陆某党内警告处分。

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某违规报销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李某在攻读研究生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企业考察等名义,违规报销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3.37万余元。此外,李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案为鉴知敬畏   防微杜渐守底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任重道远。每位党员同志需以反面案例为镜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令行禁止。